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事由 浙商银行宁波分行被罚款150万元
摘要:
11月1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近日披露多张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甬银罚决字〔2023〕7-11号)显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存在下列违...
11月1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近日披露多张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甬银罚决字〔2023〕7-11号)显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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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
(2)违反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规定;
2.违反征信管理相关规定;
3.(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4.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管理相关规定。
因此,浙商银行宁分行受到警告,并被罚款150万元。
时任浙商银行宁波分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的李寅生对该行违反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规定的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被罚款5万元。
时任浙商银行宁波分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的童吉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事项负有责任,被罚款3.5万元。
时任浙商银行宁波分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的俞懿函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事项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时任浙商银行宁波分行合规部总经理兼合规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主管经理的陈坚斌对该行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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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infeng335本文地址:http://www.yxjxkj.com/post/1727.html发布于 -60秒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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